闡述電影政策,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與媒體記者相見歡。


闡述電影政策,行政院新聞局局長與媒體記者相見歡。

文/楊凱喬、卓文惠


為了使一般民眾對新聞局之電影政策有所了解,3月30日下午新聞局局長鄭文燦特地於該局接待中心邀請媒體記者午茶座談,針對未來臺灣電影政策的構想與媒體朋友交換意見。

影視產業的投資報酬率相當高,例如電影工業,不只僅是票房收入,周邊的商品,加上DVD或者影片權利金等,往往獲益更大。到底臺灣電影產業包括創意、人才、資金、市場及政府整合面要怎麼推動?鄭局長藉由以下數個層面說明。

目前臺灣電影環境問題
針對臺灣市場問題,由於美國好萊塢電影強勢影響,觀眾的口味被美國同質化了。而在技術與人才部分,學校和產業的連結比較弱,藝術及人文方面的電影缺乏商業機制考量。創意部分,目前臺灣有許多劇本及故事的創作,都屬作者個人創作,還沒有類型化並與商業機制結合。資金方面,除輔導金之外,如何協助電影工業融資並向行政院開發基金申請投資,也是當務之急,目前已由政府完成初步規劃方案。

由電影作品到商品
臺灣的電影從個人創作的「作品」要提升成為整體團隊的電影「商品」,一方面要考慮人才培養,另一方面要考慮市場導向。一直以來,政府所鼓勵的人才培養政策會繼續推動,但也希望業者能夠重視行銷及市場機制,如果每個月出品兩部電影作品,一年就有24部,這樣就可以撐起國內市場所需之產量。

CEO團隊與產業輔導計劃
育成和行銷中心CEO輔導團隊,不管是國內或者國際行銷部分,都可以從導演、劇本、作品攝製到市場行銷來整體輔導。如泰國現在也開始自己拍片,從中學到很多經驗,而電影產生的國際宣傳效益,比其他的產業都來得有力;許多亞洲國家也以優惠的金融條件及當地的觀光產業來吸引歐、美等國家前往投資拍片,所以,政府希望在未來能為臺灣創造幾個類似案例。在增加國片觀影人口部分,像校園影展和主題影展都有助於培養國內觀影人口,再加上學校教育的配合,讓民眾從小習慣看臺灣電影,則將有助於國內觀影人口之穩定成長,對國內電影產業的發展及國片體質的提昇都有幫助。

韓國經驗值得參考
韓國的電影主管部門的層級相當高,主要係由「韓國電影振興委員會」(KOFIC)負責,並在KOFIC之內成立負責推廣海外市場的組織;他們引進好萊塢機制、發展LOCATION SERVICE計畫,同時也發展國內影像教育扎根並且擴大本土市場;而不管是連續劇或電影的成本,韓國都是臺灣的好幾倍。我國雖有行政院的「影視振興協調會報」,並由新聞局負責推動,但只是任務編組,並非層級夠高的常設性組織。至於集資模式方面,行政院開發基金、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目前都正在推動,韓國的機制可以讓我們來參考。

電影投資及融資制度
行政院開發基金針對文化創意數位內容產業訂定了五年兩百億元的投資計劃,其中針對一億元以上的個案,包括電影、電視等可以直接申請投資。至於一億元以下的計畫,開發基金撥給行政院新聞局、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各五億元的預算,其中,新聞局負責影視產業。未來,由新聞局作第一階段的受理推薦之後,再交由開發基金審查。

另一方面是電影的融資制度,目前臺灣的銀行對於影視產業的融資還不熟悉,但現已有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願意擔保,並進行差額補貼。未來希望有幾個輔導成功的案例,承辦銀行就容易成為種子銀行,為影視融資樹立一套常規模式。

開發基金曾經輔導了許多高科技產業,例如半導體、生物科技等等。高科技產業也許需要五年以上才能夠回收成本,風險也高,而影視產業的投資成本相對較低,回收速度也快,如果有產品出來,在一、兩年間回收的比例非常高。而文化創意產業是文化活力的展現,不應只從票房回收來看,也許片子本身票房數字不是太多,但是對於電影產業有整體的帶動效果。開發基金的概念是,不只看個案的單一效益,而從整體來看產業的發展。電影拍攝要集資很難,光靠輔導金也許只能產生「作品」,卻很難變成「商品」,政府希望輔導電影產業朝這個方向走,為電影製作業分擔財務上的風險;也許自身資金只有兩千萬,但有了這些機制,便可以拍到八千萬的作品。一個導演自己要找錢來拍片會遇到非常多的困難,在還沒有變成具有投資吸引實力的大導演之前,政府單位要怎麼培養、協助他,是很重要的,包括電影劇本本身也要有一定的市場導向。目前,一億元以上計畫,申請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審查通過的案例已經有動畫片「蝕憶巨獸」,未來希望陸續有更多案例申請成功。

中央電影有限公司的電影資產如何處理
中央電影公司達到顛峰的時期,當時正是國片相當蓬勃、發達的年代,再加上政府保護電影的政策,讓中影公司這20多年來,培植了眾多的優秀電影人才,如李行李安小野吳念真林正盛等。除了這些大家耳熟能詳的優良創作者外,更有許多在享譽國內外影展的電影,如早期的《梅花》、《英烈千秋》及近期由林正盛導演所執導的《月光下我記得》等影片。中央電影公司對我國的電影文化產業具有相當大的貢獻。

中影自78年起,獲得新聞局輔導金的影片共有31部,金額共計2億1千1百多萬元,短短的20多年,新聞局也和中影一起創造出許多優秀的電影。

中央電影公司現階段已由中時集團所接手,為保存過去這些品質優良的電影片,新聞局也已與許多單位、不同黨籍的立委進行協商與討論,希望將中影公司過去所拍攝、發行的影片,未來能由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負責統一保存。

製片公司規模要大

台灣的未來雖然少了中影,但是仍舊有許多不錯的製片公司努力於影視產業。

影視產業需要大型的製片公司來負責運作及推動,才能真正使產業整體蓬勃發展,亞洲最著名及成功的例子,就是韓國在亞洲經濟風暴後,企圖以影視產業的發展來幫助韓國整體經濟的啟動。幾部成功的影片如「魚」、「實尾島風雲」、「太極旗」,成功的連續劇如「冬季戀歌」與「大長今」等,就是以大型製作、高成本投資與行銷的方式來擴張韓國的影視工業。台灣目前所欠缺的就是大型的製片公司,而新聞局未來希望透過影視創投、開發基金、融資等輔助的方案,多支持、培植更多的大型製片公司,這是未來影視發展的重要目標。

「國家電影文化中心」
1970年代,各國開始重視保存電影資產的重要性,而台灣也跟隨著這股潮流,設立「電影資料館」。許多國家為了珍藏珍貴的文化資產,大多以「藏」、「用」分離及「強制典藏」的方法來保存,未來政府也希望修正「電影法」,落實推動電影典藏及強制典藏的制度。另外,成立「國家電影局」及「國家電影文化中心」負責統籌推動電影文化工作,是我們目前刻不容緩的重點。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日前也曾明確的表示,需儘快推動「國家電影局」及「國家電影文化中心」,讓我們在推動台灣電影文化的道路上可以更加明確地,落實發展台灣電影產業的目標。

現階段我們希望台北縣政府若願意無償撥用土地,那麼「國家電影文化中心」便可望落腳在台北縣新莊的副都心。未來這個地點除了擁有便捷的交通外,更希望進一步吸引許多電影相關產業進駐,一同帶動整個地區的經濟發展。

「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其下單位包括:電影資料館、電影博物館、電影圖書視聽中心、數位多媒體遊藝館、多功能國家電影院、教學及會議中心、露天電影院、電影夢公園、公共服務區等,希望藉該「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為核心,凝聚產業力量,發展成為台灣的影視媒體園區。

目前台灣保存電影珍貴歷史資料的機構為「電影資料館」,館內也典藏了許多珍貴的資料,如胡金銓導演的電影劇本手稿等物,這些資料不僅得來不易,對我們來說更是亟需完整保存的歷史文物。

「國家電影文化中心」成立後,我們將採「藏」、「用」分離的原則,除了可以保存我們的電影產品外,未來也可望與其他縣市合作,如在高雄、台中等地,成立「國家電影文化中心」的分館,讓電影文化藝術可以更加推廣、流通。

台灣電影起飛!
另外,台灣缺少適合拍攝戲劇的大片場,希望民間企業可以帶頭投資,並由行政院開發基金,及政府相關輔導政策加以協助。事實上,以台灣的環境及場地而言,氣候、地點、文物等各方面的條件並不差,若民間公司能夠參與,做出完整的整體規劃,相信對我國的電影產業有相當大的幫助。

自94年至今,每年台灣電影的觀影人口皆有增加的趨勢,除了找回台灣觀看國片的觀眾,新聞局也會致力培植更多優良創作者,除了外聘的顧問進駐現有的「行銷」、「育成」中心,讓這個機制更完善外,未來也希望藉由新聞局目前的輔助機制及辦法,讓更多的創作者、製片公司、發行公司等,獲得更大的幫助,讓台灣的電影真的能夠起飛與成長。

張貼日期:2006/04/07
更新日期: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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