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功課|王藝樺、林逸心:給創作者的製片與合約指南


法律功課|王藝樺、林逸心:給創作者的製片與合約指南

在這次的講座中,短片實驗室邀請到兩位從事製作、法律實務多年的老師——近年來投入影視開發、目前在公共電視節目部戲劇組擔任製作協調工作的王藝樺,以及為影視藝文界提供法務諮詢與建議的林逸心。兩位老師從影視相關機構談起,分享台灣的政策發展與補助資源,並以製作端角度出發,提供與會的創作者們,如何與各方溝通的建議。

 

 

|創作自由與框架

 「我今天想跟大家談談,創作者在『以政策與法律作為規範』的框架下,如何與之互動的過程。」畢業於台藝電影系理論組、南藝音像藝術管理所的王藝樺表示,在她的求學時期,比較少有機會討論、了解影視的政策與法律,這也促使她至澳洲進修電影管理相關的的課程。

 

「在澳洲的時候,老師給我們看禁片,不只是看到有許多創作者想突破禁忌,」王藝樺強調,「另一方面,也需要思考社會從宗教的角度,或是暴力、兒少保護等無形邊界,如何落實成明確的規範。」但這彼此是個互動過程,交流對話而形成社會的演進。

 

「單停在一個領域時,有些問題是無法解決,需要從更大的框架去思考。」在二十年的職涯中,曾歷經影展、行銷、策劃、製作等工作的王藝樺,以其過往經驗為例,提醒大家在思考創作自由與法律規範的同時,也需要多面向地考量產業、政治、經濟、科技等發展趨勢。

 

|台灣政策發展方向

 王藝樺回顧台灣的影視政策發展,事實上與國家的政治與經濟環環相扣。從1980年代前,強調審查與管制,到90年代民主自由轉型,逐漸鬆綁管理力道,再到21世紀初,台灣以「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名義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打開經濟壁壘,同一時間,雖然南韓也加入,但兩者走向截然不同的道路——南韓以保護的角度,強力扶植國內影視與文化產業;台灣則開始向國際開放農業與文化產業,並沒有銀幕保護政策。

 

「雖說如此,台灣同時也推出補助與輔導金,」王藝樺認為此一政策在台灣特殊的國際狀態上,有其重要性,「在被國際孤立下,影視人員得以有政府資金上的支持,同時也能維持技術面的成長。」

 

「此外,包含到近幾年串流時代來臨,許多跨國媒體強勢入侵,有國家的支持非常重要。」王藝樺提及政策發展過程,「確立座標」的思考角度——從各個媒介的狀態、文化影視展業的變化,到科技技術的改變,根據「座標」的位移,調整管理的方式。

 

「文化的政策與法規,忌諱很僵硬,如果立法人員不了解相關產業,就可能會制定出僵化的規定、法律。」王藝樺以澳洲的情況說明,「像是澳洲原住民是共有文化,與智慧財產權的私有文化基礎相衝突,該持續性地了解與尊重,並發展新的互動框架。」

 

|補助與輔導金從哪來

 「文化部底下有幾個單位,跟影視作品的補助有關,例如『影視與流行音樂產業局』中的電影組、廣電組。」王藝樺表示,還有流行音樂組其實也可以關注,只要是節目、電視電影等影視作品中,主題曲、配樂跟音樂創作有關,可能就有機會申請到流行音樂補助,「當然,以音樂為主題的MV拍攝,也可以申請。」

 

「另外還有文化內容策進院,也提供促進投資、融資的管道,並跟財務健全的公司開發新項目,向國際上銷售與推廣作品。」

 

「常見的還有地方政府補助,例如高雄拍、高雄電影節、台中動畫影展,或是新北市的紀錄片、短片影展等,如果作品的特質有跟地方特色結合,也可以申請獎金、補助,或是參與影展、尋求場景拍攝協助,管道非常多元。」

 

回到目前從事的「影視開發」工作,王藝樺認為公共電視如今補助與輔導的資源與種類非常多,「從大家熟知的學生劇展、人生劇展,到近年的多部不同類型的戲劇以及劇本開發,甚至也有漫畫改編電影劇本。」

 

王藝樺強調,許多機構都有提供教育課程,從短片實驗室、影委會的製片工作坊到金馬創投,「雖然在參與過程中,必須把創作時間分一點出來,但也可以趁機建立自己的人脈與開發各種資源,找到未來的夥伴,或是能提供建議與幫助的前輩。」

 

「未來政策的走向,除了要面臨科技的快速變化,以及跨國資本的挑戰,以及敘事方式的改變,身為創作者該去思考的是如何跟各個機構有良好的互動。」王藝樺也理解,當代的創作者很不容易,要不斷去爭取補助與認同,「但希望大家不要容易喪志放棄,在這個行業中有時候被挑選,有時候也會挑選別人,重要的是『你要真誠地跟世界講什麼故事?』以及『你要如何一步步去完成?』,同時也希望有平台能為有才華、能力,但缺少大型團隊溝通經驗的創作者建立橋樑。」


 

|怎麼看合約:從頭看到尾,注意內容用詞

 「建議越早拿出合約越好,合約是拿來對話、調整與磨合的。」同時身為創作者(影像、音樂)以及甲方的影視監製、投資開發的林逸心,希望能從製作端的角度,向創作者們提供從製作到發行如何與法律人工作的溝通建議。

 

合約很像照妖鏡,雖然會讓夢幻的泡泡破滅,但也可能加速彼此的合作溝通。」林逸心笑著舉例說,就像試婚一樣,雖然提早看到人性殘酷面,但也能更快瞭解對方。

 

「許多人看合約,大多都會向『錢』看,因為比較容易被量化,」但林逸心認為,看合約有很多需要注重的細節,「首先一定要『從頭看到尾』,因為單看一條合約內容可能沒什麼問題,但各條上下文可能存在陷阱或漏洞,也可能是從不同合約剪貼而來。」

 

「第二點,請往下看到合約的最後一條,除了第一審管轄法律外,需要檢查準據法的約文,有時是出現『基準法』這個詞彙,這其實是中國與港澳的用法,很多拼貼來的合約沒有注意到。」

  

|怎麼跟法務工作:給時間暸解全貌

 「從製作端的角度,應該要留至少35%的預算給會計還有法務,跟他們一同規劃合約內容,也要確認彼此溝通往返的次數,建議至少要三次往返,讓製片方了解如何規劃與法務的溝通,」林逸心強調必須要讓法務或律師了解全貌,「從創作端、投資人、編劇、導演、配樂、發行等各部門,再到劇本會遇到哪些問題、國際影展與授權要如何符合規範,都需要跟法律專責人員溝通。」

 

「還有,請給法務多一點時間做準備,也早一點讓法務進入團隊。」林逸心說,因為一般法務對導演、編劇等合約比較清楚,但在製作人員各種合作關係上,可能會相對模糊,讓法務了解透徹後預留足夠的時間讓法務做好合約的準備。

 

「從近期的拍攝意外,也讓我特別想提醒幾個合約注意事項,尤其是保險的重要性。」林逸心以錄音師為例,無論是自由工作或有公司,許多都是師傅帶助理一同製作,「不過助理可能會一直換,要如何在跟師傅(上游)簽約之下,保障、照顧到師傅、助理與製作方的權益,作為甲方,必要注意『保險』、『工時』、『工作內容』——保團保、助理加保等。」

 

「製片與自由工作者要有共識:如果要換助理,必須要一個禮拜以前告知,並且提供合約,處理加保。」提到在工作期間,甲方一定需提供各種拍攝需求相應的保險。

 

「在工作人員的合約上,還要注意工時超時的問題,以及工作人員身體狀況——勞動部有規範,超時的底線在哪裡?身為乙方,也能與製片、監製討論,是否有任何病史、過敏等需要注意。」林逸心坦然地說,「從現實製作面來看,如果在醫療不便的地方,沒掌握好每個人的狀況,就可能會影響到拍攝期與預算,導致超支。」

 

|創作與著作實務:搞清楚著作人格權

 「請大家在看編劇合約時,務必搞清楚人格權的姓名表示權(人名是否要顯示在影片中)、同一性保持權(尊重內容的更動與編輯)以及公開發表權(完成後的發表與如何發表)。」請所有創作者都必須了解人格權的內容。

 

「如果要改動創作內容,一定要確認是否有共識,或是誰有決定權,並且放在合約當中。」林逸心提醒,尤其共同創作,要清楚合議著作權要怎麼分,把權利義務跟收益分配列清楚:著作財產權在誰身上?授權給不同單位製作的收入與權利該是由誰主動或是共識決等細節討論清楚。

 

「我們有時會遇到共同製作(創作)劇本的朋友、伴侶等等,無論關係再好,都有可能會發生不合,那要如何避免,或者說保障各方權益?」

 

「你劇本的合約要先寫好,內容可以設定使用年限、代表洽談的權利(代理人),得獎得到補助之後的獎金分配,以及創作完成後的後續情境......把相關解決辦法都要記得寫進合約,然後先簽。」在合作時,不應該被人情侷限,「合約要拿出來,確認雙方是否在同一條船上。」

 

|合約常見問題

 「殺青不一定就是結束,所以在合約當中必須要設定『結束』,像是按照工作內容的完成度,或是費用繳清等等,建議製片,時間設定在付完款項給製作人員的一至兩個月後,至於導演、演員為了要配合行銷安排,半年後可能是比較合適的『終止』或告一段落。」接著,曾經入圍金馬最佳電影歌曲的林逸心,也提醒音樂合約常見的問題。

 

「要簽音樂合約的人有很多,跟詞曲創作者,或是樂團、唱片公司、配樂老師以及背後的工會等,如果是要取得音樂授權,要注意合約上授權的期限。」建議如果有不確定的地方,可以打電話給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如果是協會代理的詞曲創作者,協會會提供收權條件與範圍的基本架構讓劇組研議,

 

她也回應許多創作者會有的疑問,「不管你是只唱歌曲中的一句,或是八小節,只要是有意義的符號都是談授權、需要尊重的。」像是學生的作品如果提早跟著作權授權單位充分溝通,其實是有機會取得無償授權的。大部分的製作都是在交片前急著去要授權,讓法務沒有多少的時間可以爭取最合適的授權條件。

 

「不只是主創團隊,還有劇照師的著作權,很多可能都是找自己的同學、朋友,但劇照被用來做行銷、出版品或是衍生商品的時候,也是需要透過合約來確認是否同意授權、永久買斷。」無論關係再好,透過合約來保障、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是非常重要的事。

 

「除了著作權、創作的合約,保密合約也是必要的,提醒所有參與的所有工作人員不能擅自把跟製作相關的內容發到各種社群平台上,這會影響或干擾到行銷策略甚至違反第三方的隱私。」

 

由於時間限制,無法將複雜又大範圍的合約注意事項一一提醒,林逸心最後表示,「法律一直在變化,科技跟環境也是,作為製片,應該要更新知識,也多跟法律業界互動、練習,了解如何溝通各方權益與細節。」

 

張貼日期:2022/12/22
更新日期: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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