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人的改編習題 林正盛:改編要擺脫「真實」的牽絆


電影人的改編習題 林正盛:改編要擺脫「真實」的牽絆

對影像創作者來說,如何改編文學作品?這問題不只牽涉到特定作品類型,還牽涉到不同媒材、不同經驗之間的轉換,因此也可以說是牽涉到影像創作的本質。


除了虛構的小說之外,散文、歷史或紀錄片也能改編嗎?改編不同形式的對象,是否有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


關於這主題,本次講座邀請到林正盛導演與大家分享自己的觀點與經驗。導演不但曾經將文學作品改編成電影,自己本身也是文學創作者,也曾將紀錄片改編成劇情片,可說是善於遊走在不同媒材之間的創作者。



文學一直是電影題材的重要來源

講座一開始,林正盛便舉大家相對熟悉的臺灣/華語電影為例。從早期改編瓊瑤小說的電影,到改編金庸、古龍小說的武俠電影,乃至臺灣新電影中改編黃春明小說的經典作品,都是文學作品改編電影的經典案例。


當然不只有臺灣/華語電影如此。劇情電影需要故事,而每一民族的文學傳統就是電影重要的取經對象。林正盛指出,電影會在文學傳統中「尋找故事、尋找敘述的美學風格」,進而表現出「民族文化的特殊觀點」。


據此說法,人們可能會直觀地認為,改編最負盛名、最優秀的小說或許能為電影帶來同樣的聲名,但現實往往正好相反。


林正盛舉張愛玲為例,她最有名的作品〈傾城之戀〉與〈紅玫瑰與白玫瑰〉改編的電影評價皆不佳,反倒是作品中不甚出名的〈色,戒〉經李安改編之後,引起眾人的共鳴。


林正盛喜愛的作家馬奎斯曾拒絕售出名作《百年孤寂》的版權,並表示:電影、電視一出,小說便死。但馬奎斯死後,他的兒子售出了該書的影視版權,改編的作品據說即將完成,這也令林正盛相當憂心。



改編就是一次再創作

創作者不能期待文學作品本身的魅力能直接轉嫁至影像改編之上,因為文字與影像兩者本來就是相當不同的媒介。「改編必須要以『影像』思考」,林正盛如此提醒聽眾。


他接著舉自己的親身經驗為例。公共電視台曾經邀請林正盛改編李昂的小說〈西蓮〉,成品就是後來的《月光下我記得》。在李昂的原著中,母女爭奪戀人多達三、四次,關於情慾糾葛的描寫體現了作者的標誌性風格。這一點,在袁瓊瓊執筆的劇本初稿中被保留了下來。


到了林正盛手中,他將原本母女間的多次爭奪濃縮為一次,並將焦點轉移至母女之間的張力,以及母親對於青春消逝的不甘願。


飾演女主角的楊貴媚與導演林正盛見面後表示,這份劇本若只拍成電視劇太可惜了,拍成電影如何?在她的提問以及製片黃志明的堅持之下,為了彌補資金缺口,本計畫就擱置了,林正盛轉而去拍《愛你愛我》《魯賓遜漂流記》(改編自己作品)。


等到〈西蓮〉的改編計畫再次啟動,台東縣政府願意提供一百萬,又有東海岸風景管理處提供四百五十萬資金贊助。這對當時的電影製作來說是不小的數目。為了因應補助,導演便硬生生將本來設定在鹿港的故事改編成台東的故事,而小說中缺席的丈夫則改編成遙望台東的綠島政治犯。


改編幅度如此之大的電影完成後,終於找了原著作者李昂觀片。看完之後,作者第一句話就是:「這跟我的小說有什麼關係?」聽聞此言,導演本來以爲李昂心情不悅,沒想到她接著表示:這是我的小說被改編得最好的一次。


回顧此次經驗,林正盛認為,原著作者之所以喜歡這個改編,是因為他掌握了小說的內核,愛、恨與慾望的交織,而非糾結於故事情節的還原度。另外,這改編的幅度如此之大,一部份也是為了突然出現的補助,可見改編過程也必須將拍攝現實情勢納入考慮。


林正盛說,有時候,改編「不必太在意作者」,因為改編就是一個「再創作的過程」,要有自己的觀點與決心。



「心理的真實」比「客觀的真實」重要

改編他人作品是種常態,但若電影導演本身也從事文學創作,並想改編自己的作品,那又是什麼情況呢?


林正盛目前正在著手改編自己2001年出版的散文集《未來,一直來一直來》,主題可以說是他的「童年往事」,預計改編成十三集的影集。不同於虛構作品的改編,這次改編的對象是導演的真實經歷,是「生命的改編」。漫長的人生要改編成篇幅有限的影集,勢必要有所取捨。


有趣的是,林正盛與家人分享自己的寫作時,難免會引起「這件事當時真的是這樣嗎」的疑問。可見同樣一件事,每位當事人的回憶都不同。因此,改編的時候,重點就是導演本身「心理的真實」,而非「客觀的真實」。但他也特別提醒,在處理「心理的真實」時,要避免沉溺,不要總想著「把自己認為很重要的東西塞給大家看」,要懂得拉開距離。


林正盛提起,在自己六十歲生日的時候,收到臺東縣政府寄來的一紙公文,得知祖父留下了兩塊地,並詢問是否有意願繼承。六十歲剛好也是林正盛祖父敗光家產的年紀,這份巧合引起林正盛寫作此劇本的意願,決定以六十歲為切點,回顧自己的經歷。


在寫作本劇本至第五、六集時,適逢知名作家大江健三郎過世,林正盛在臉書上讀到他的一段話,回顧了大江祖母的一個說法:在森林中,每個人都能找到一棵「自己的樹」,能看到自己老去的樣子。看到這句話,林正盛突然明白,改編自己的經歷,只不過是要找出小時候的自己,找到「小時候的那棵樹」。


找出小時候的自己,「小時候自己的悲傷、快樂⋯⋯當一個人找回了,跟他相處了,釋懷了,生命就更接近圓滿了。」



改編是一次「與自己說說話」的機會

最後,林正盛討論了一種很特殊的改編,就是從紀錄片改編成劇情片。


他的《美麗在唱歌》就是這樣一部作品,或者說「一對作品」——先有了紀錄片,接著改編為劇情長片。


在剪接紀錄片《美麗在唱歌》時,林正盛意識到自己的拍攝對象在揭露欲望與家庭糾葛時過於赤裸,若一刀未剪地全保留下來,可能會影響世人(尤其是家人)的觀感。林正盛雖未學過紀錄片拍攝倫理,卻突然興起一種「保護被拍攝者」的念頭,便重新剪接。


雖然林正盛對剪接的結果還算滿意,但總有一種遺憾:明明是「真實的」東西,卻無法在紀錄片中呈現。為了彌補這遺憾,他於是拍了劇情片《美麗在唱歌》。劇情片是虛構的,是「假的」,卻能毫無顧忌地呈現當初不敢呈現的片段,以及延伸出來的想像。


這部劇情片雖源於紀錄片,兩者卻無明確的指涉關係。藉由這次經驗,林正盛如此總結這堂講座論及的各種改編:「絕對的真實是不會存在的」,真實必然會經過攝影、導演、剪接等程序,進而經過「呈現」與「重新塑造」,這是所有改編的基礎。


不論是改編文學作品、真實經歷,抑或紀錄片,林正盛提醒聽眾,不要被「真實」牽絆;另外,還要避免「自我神聖化」,「我希望創作是一件很好玩的事,對得起自己的事」。這是一次「與自己說說話」的機會,成功的話,能引起他人共鳴,若做不到這點,實現自己的心願,也很好了。


張貼日期:2024/02/29
更新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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