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布104年「選送國內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
主旨:有關104年「選送國內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文化部選送文化人才出國駐村類受理申請公告案,請協助廣知,鼓勵優秀人才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4年1月5日止。收件以申請截止日下午5時為限,缺件、逾時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三、104年度將與11個國際藝術村簽約,由本部選送文化相關人才前往駐村,新增工藝類、影視及流行音樂類,連同視覺藝術類、策展類、表演藝術及文學共計6個類別;請 貴單位,協助廣為周知。
四、申請資料提供影片資料者,請確實依據作業要點六(二),剪接成WMV或MP4格式,並依據各類規定提供適合之影片長度儲存於資料光碟,以利審查。
五、本案申請資料請寄至: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地址:106台北市仁愛路3段136號2樓202室;聯絡人及電話:國藝會獎助組狄小姐;電話02-2754-1122 分機153。
六、申請資格及各村資訊,詳如參考附件。相關要點、申請表等電子檔,請逕自本部網站下載。網 址:http://www.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