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電影館「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試辦)計畫


高雄市電影館「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試辦)計畫

一、宗旨:
因應數位製作、寬頻網路、4G行動媒體興起的「第二媒體時代」,電影放映除了傳統電影院映演模式,未來將興起網路與行動流通形式,傳統電影美學與製作內容也將有新型態的發展可能,其中電影短片勢必成為「第二媒體時代」的重要電影形式。為呼應此一趨勢,鼓勵短片創作並發掘適合新媒體(網路、行動等)傳播與映演之創新作品,高雄市電影館(以下簡稱「本館」)特提出【「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計畫】,強調短片影像美學之創新與新媒體應用,鼓勵影像創作人才進駐高雄市,以高雄為發想及創作場域,影像創作形式、主題多元,在限定長度內完成之作品。
有別於本館辦理的電影長片拍攝補助投資,106年度第2期「高雄拍」希望藉由公開徵選獎助計劃,鼓勵具有創作渴望及創新企圖的影像工作者,以新臺幣100萬元的獎助預算、限時的製作期程,以高雄為創作場域,盡情展現創意才情,解放多元視角,打造高雄成為台灣的短片基地。

二、主題:
1.本計畫以影像創作為主,主題不限、形式多元(可為劇情、實驗、紀錄等)。依申請人所提企劃、主題創意、執行可行性為主要評選依據。
2.徵求具備新媒體製作、傳播、映演特性之影像創作。影片長度視創作主題而定,劇情、實驗片等不超過25分鐘,紀錄片片長將依照題材個案另行訂定。
3.劇情、實驗片等以高雄為創作場域,利用高雄成為劇中角色、故事背景、重要元素等影像創作來源,且拍攝團隊能實際執行並完成之高雄地理環境。紀錄片須以高雄或南部人文相關題材為主題創作。影像成果中的高雄場景不能僅以空景或過場、串接片段等方式呈現。

三、獎助名額:擇優錄取4案(評選會議得視徵件狀況決議從缺或增額)

四、獎助金額:每案新臺幣100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06月30日止(五)(以寄送戳記為憑)

六、評選期間:
1.初選:民國106年08月11日前公告結果。

2.決選:民國106年09月11日前公告結果。

七、受理方式: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均可(以寄送戳記為憑,寄達地址:80347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號5樓高雄市電影館製作企劃部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計畫。
詳細獎助計畫與申請表格,請下載附件。
洽詢電話07-5511211分機26(週一至週五09:00~18:00,國定假日例外)

張貼日期:2017/06/13
更新日期: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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