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投資抵減問答集


電影投資抵減問答集

行政院新聞局

「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

投資抵減辦法」相關問答集

一、何謂電影投資抵減?

答:有關於「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主要是政府為了振興國片產業,所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簡單的說,就是新設立的電影公司,實收資本額3,000萬,股東持股滿3年,從第4年起,分五年申報投資資本20%抵減稅額,即600萬。當然抵稅額度並不是隨便認定的,而是要依法辦理的。

二、請問電影投資抵減的申請程序是什麼?

答:「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是新法通過施行,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家來申請,申請程序大致是比照高科技和新興事業稅額抵減模式的。

基本上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電影製作公司必須先至新聞局申請核准函,包括:檢具野i證明、投資企劃、資格是否符合、時間點是否符合-新創立的公司,必須在設立登記的六個月內來申請;新擴充的公司,必須在變更申請的六個月內來申請,這些資料備妥後,然後再經過新聞局邀請專業學者專家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審議,確認無誤後,新聞局就會發出核准函給電影製作業,也會副本給財政部賦稅署,賦稅署就會從這個起始點上開始認定。

第二階段是等到3000萬電影拍攝完成後,可以到新聞局來申請完成證明。也是經過同樣一批審查委員審議幾個要點無誤,就會發出完成證明,當然完成證明函副本還是會給財政部賦稅署參考。

在財政部賦稅署的想法,只要有了核准函,其實就可以認定進入投資抵減的過程,享受電影投資抵減,如果最後這家公司電影並沒有拍攝完成,財政部賦稅署還是會向這家公司追回原本已經享有減免的稅額。

有一點值得注意的,那就是雖然有資本額3000萬的限制,但是電影公司在辦理時,公司可以同時送上1部電影、3部電影、6部電影,3000萬沒有片數的影響。

三、請問一部電影3,000萬可能是不夠的,也是拍不好電影的,請問實收資本額3,000萬之後,增資的部份,是否也可以同樣享有投資抵減?

答:是的,將資本額擴大,把餅做大,增資也同樣享有投資抵減。

四、如果投資者想要瞭解「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該如何加以說明?

答:有關投資者的問題,基本上可以分成三個部份來看,第一個是投資稅額抵減-投資人做這樣的投資,就可以按投資金額比率依法計算可抵減所得稅的權利,也就是以投資金額比例算出抵稅權利;第二個營利事業股東投資稅額抵減-大企業都要繳很多稅,為什麼不來投資電影業,有可以扶持文化產業,贏得聲望,又可享有抵稅,一舉兩得,營利事業股東可抵減25%營利事業所得稅及10%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第三個投資者必須要將資金投資在電影片製作業,這三點是「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核心精神與理念。

五、請問國外資金來源是否可以是大陸資本?

答:目前政府對於各行各業均未開放陸資,同樣的在電影方面也是不行的。

六、「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適用期間為何?

答:自93年1月9日至98年1月8日營利事業股東對電影片製作業的投資。機會過了就不再,釵h投資者會猶豫,會想說看看再說,這樣可能就錯過了好時機,很可惜的。所以我們建議有興趣投資電影製作業的營利事業股東,務必要注意這個法的適用時間。

七、請問如果導演及部份幕後工作者是外國籍是否仍然可以算是國產電影片?

答:依據「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目前規範較多在演員和後製作人員,原意是希望因此能夠保障國內的演員演出的機會和後製工作者工作的機會。其中並沒有特別在導演等方面做嚴格設限,只要是符合規定者,例如: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在國內取景、拍攝達全片三分之一以上、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全片在國內完成後製作(指錄音、剪輯、特效、音效、沖印及其他後製工作)、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都可以認定是國產電影片。

八、請問電影投資抵減新開拍的電影,對於導演、演員、技術人員的規定為何?

答:依據「國產電影片、本國電影片、外國電影片之認定基準」規定,

(一)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

(二)在國內取景、拍攝達全片三分之一以上、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

(三)全片在國內完成後製作(指錄音、剪輯、特效、音效、沖印及其他後製工作)、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且該電影片未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之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屬相同國籍者,未逾主要演員(主角及配角)二分之一者。但國內無相關後製作設備或技術者,不在此限。

(四)動畫電影片在國內製作費用達製作費用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或參加該電影片製作之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者。

九、請問是不是立刻投資,立刻就可以抵稅?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抵稅?

答:事實上是有時間上的限制,這是為了避免投資架構的不確定,有人可能投資國產電影片後立刻賣掉,新的投資者不明狀況,會造成經營困擾,為了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同時也需要承諾來做這件事情,所以營利事業股東資金進公司持股必須滿3年,第4年才可以抵稅,就好比定期存款、零存整付。

十、營利事業股東投資金額有無最低金額限制?

答:一般來說,營利事業股東會擔心一次投資3000萬的風險,也會問到要投資多少才可以享受優惠等問題,事實上,電影投資抵減個別營利事業股東並沒有最低投資金額限制,所有股東投資的電影片製作業增加資本金額需用於國產片製作支出,總額要在新台幣3千萬元以上即可。個別營利事業股東既然沒有最低投資金額的限制,那麼優惠就是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大家可以一起來投資,一起成為股東,一起將錢投入到電影製作業,大家都可以享有這樣的優惠。這樣也解除投資人一次要拿出3000萬的疑慮。

十一、怎樣才可以抵稅?

答:股東投資必須持股滿3年,股東的股票不能隨便買賣。也就是說,需自繳納股款當日起三年內繼續持有股票,營利事業股東繼續持有股票之第四年度才可開始抵營利事業股東所得稅。

十二、可以抵多少?

答:營利事業股東可以抵減投資價款的20%。


十三、怎麼抵?

答:第4年起可以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基於政府稅收考量,營利事業股東不能因為去投資電影製作業就完全不繳稅,大家還是要繳一點稅,財政部要求營利事業可以抵減,但最多抵減當年度的50%,可以連續抵減5年,用不完的,明年再抵,最後一年則是沒有限制的。按照專業會計師的經驗,沒有人會用不到的。

十四、股東會想問,這個電影投資抵減辦理過程會不會很麻煩,要不要辦理很多手續?

答:投資者是不麻煩的,整個申辦的程序是由電影製片公司公司來幫所有股東做電影投資抵減,也就是被投資公司向新聞局和國稅局提出申辦抵稅3年,股東只要持股3年就可以得到投資抵減。

十五、投資者會問,電影投資抵減獲得核准函後,國稅局是否會給該公司作記號?

答:拿到抵減證明,就是合法節稅,也是配合政府政策去做這樣的投資,只會贏得稅捐稽徵人員的尊重。

十六、請說明電影投資抵減的投資風險,為什麼電影業者都認為要1000萬的投資,要賠上800萬,才能享有200萬的投資抵減稅額,是這樣的嗎?

答:不是的,電影製作業者應該要讓電影賺錢而不是賠錢。以投資風險來說,如果投資100元,抵稅20元,日後回收80元,那麼80元+20元=100稅款節省,在20元的損失內,這就等於是損益兩平,風險最少,更好的是說,投資100元,賺到200元,還可以少繳稅20元,等於賺到200-100+20=120元,投資報酬增加。

十七、何謂一片公司?

答:依照國外經驗,日本和美國是以委員會方式進行,拍攝電影,投資者認定的是電影導演專業,而不是公司方式,究竟哪種方式比較好,事實上各有優缺點。對於營利事業股東來說,欲投資ㄧ部新片,就要成立一家新公司,這樣在帳款計算上會比較容易清楚,是賺是賠,就是這些人,而不是目前的電影業生態,股東一直投資進來,不斷開拍不同新片,結果很難釐清資金流向,一家公司ㄧ直拍一直拍,帳根本沒有辦法算。目前新聞局正在與財政部溝通一片公司,如果通過後,相信會加速營利事業股東的投資。

十八、創投公司針對電影投資抵減有何想法?

答:營利事業股東投資ㄧ新公司,當電影拍完了,投資人要享有抵減,資金是要取回的,這家公司這時候有可能拍完電影後就不再做事了,也可能要解散和清算,商業界希望是這樣乾淨清楚的狀況,也就是創投業多半會注意到的是資金出口,這樣錢才敢放進來投資,有進有出,而不是卡在那裡。對於電影業者來說,獨立製片要拍片成立新公司,如果拍不成央A是不是公司就要沒了,這也是目前稅捐單位目前比較難以理解,為什麼一部片子拍完了以後,公司就要收起來?為什麼不能一直持續拍下去?這些都還需要時間待討論和釐清的。

十九、投資抵減門檻是否過高?

答:本來投資電影製作業的門檻必須是6000萬,但經過行政院新聞局電影處的努力,下降到被投資標的金額限制3000萬,已經是很不簡單。當然,3000萬這樣的數字對於部份紀錄片的導演來說還是太高了,有些可能一千萬或一千多萬就拍完了,後是否會改變,或釵野i能,相當值得討論和期待。

二十、加入WTO之後,台灣電影產業受到亟大衝擊,電影處對於電影投資市場的看法

答:政府除了發給輔導金之外,最直接的就是藉由賦稅政策,一方面鼓勵企業界投資台灣國片,另方面取消外片進口的賦稅優惠,使台灣國片有公平的競爭機會,目前已有多家企業特別是科技產業,有意投資拍片,就是好的開始。


二十一、投資抵減在哪些產業推動的成央H電影產業推動的了嗎?

答:因應電影法39條之1的修正,提供了電影投資抵減的法源,所以只要是好的電影導演、好的電影片投資案,回歸到品質、行銷和人才、技術的搭配,就有可能吸引投資者來投資,投資抵減過往適用於高科技業、創投業、生技產業等,成就了很多今日的大企業,是很好的典範,電影業界只要齊心推動,可以期待結果是會很好的。

二十二、電影處未來在電影投資方面,還有哪些協助電影製作業的投資和融資?

答:電影處目前在電影輔導措施分成五個面相,分別是-

1.創意-電影輔導金(事前輔導)、事後輔導(製作完成補助)、紀錄片和短片的輔導措施。

2.市場-行銷補助、映演補助、成立國片通路整合委員會等

3.人才技術-國內的技術目前已相當有水準;現在邀請國外技師或送人員出國進修電影專業技術,都可以來新聞局申請補助;教育資源進行人才培訓等

4.整合-法規修訂、設置台灣電影網作為電影交流和資訊平台等

5.資金-投資抵減;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中營業稅和娛樂稅可以減半;電影減稅方法很多;經濟部工業局目前也有針對文化創意產業和數位內容產業進行貸款協助。

未來新聞局將與經濟部、行政院開發基金合作,成立「電影創投基金」,並爭取30億經費及尋求種子銀行,專門承辦電影優惠貸款,電影融資鑑價之投資案,並建立電影創意產業「育成中心」的運作機制和電影投資及融資機制。

張貼日期:2005/01/11
更新日期: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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