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擎影業有限公司被新聞局取消輔導金,並罰鍰五十萬元


東擎影業有限公司被新聞局取消輔導金,並罰鍰五十萬元

東擎影業有限公司獲選九十一年度電影輔導金企畫案「最遙遠的距離」,因申請變更企畫案未獲新聞局通過,故向新聞局申請撤銷伍佰萬元的輔導金。 新聞局依據輔導金辦理要點規定,已取消東擎公司九十一年度電影輔導金受領資格,並取回輔導金伍佰萬元,及裁定該公司賠償輔導金之百分之十,即五十萬元的違約罰鍰,且依規定該公司自九十三年起五年內不得申請各年度之輔導金。

張貼日期:2004/04/18
更新日期:200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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