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新聞媒體報導國片「海角七號」盜版光碟,係由新聞局流出事
今(30)日有新聞媒體報導稱,國片「海角七號」盜版光碟,係由新聞局流出,行政院新聞局於第一時間,提出澄清說明。新聞局表示,「海」片出品公司—「果子電影公司」係於97年6月23日將該片35釐米拷貝送新聞局進行初檢,新聞局於6月27日核發「海」片准演執照,且「海」片送檢之35釐米拷貝帶,於當日審查完畢後,即由「果子電影公司」取回。新聞局表示,在影片審核過程中,該局均嚴格把關,除審查委員外,嚴禁任何與業務無關之人進入審片室,因此,對於外傳「海角七號」盜版光碟,係由新聞局流出一事,絕非事實。
新聞局指出,對於坊間流傳的「海」片盜版光碟,內容有SAMPLE字樣且為中文字幕,與當時送檢拷貝為中英文字幕完全不同,故絕不是由當時送檢的35釐米拷貝所盜錄,且該局已於97年10月14日函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協助查緝「海」片盜版光碟。新聞局進一步表示,該局一向全力支持反盜版、反盜錄,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行動,並加強宣導,且新聞局係電影事業之主管機關,更關注國片之發展,並積極扮演輔導與宣導的角色,新聞局除鄭重澄清「海」片盜版流出之錯誤傳聞外,也將繼續加強製作反盜版、反盜錄的公益宣導廣告,以深植民眾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