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撤銷澤東電影有限公司輔導金受領資格


行政院新聞局撤銷澤東電影有限公司輔導金受領資格


電影片「渺渺」係台灣澤東電影有限公司製作,並獲行政院新聞局94年度輔導金400萬元補助。「渺」片參加今年墨爾本影展時,因中國不滿該影展放映新疆人權領袖熱比婭事蹟的紀錄片,導致大陸與香港影片撤出該影展,且「渺」片亦隨之撤展,引發外界對「渺」片之質疑。


依新聞局與台灣澤東公司簽訂之94年輔導金合約規定「本片參加國際影展活動時,應以我國名義及乙方(台灣的澤東公司)名義參展」,本案經新聞局查證,「渺」片參加該影展報名資料上的Production Company details雖載明為Jet Tone Films(澤東公司),惟地址登記為21st Floor, Park Commercial Bldg. 180 Tung Lo Wan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顯與台灣的澤東公司地址不符。


墨爾本影展期間係自98年7月24日至8月9日,而「渺」片撤展日期為7月26日,故可認定「渺」片確有非以台灣澤東公司參展之事實,顯已違反前開輔導金合約之規定,故新聞局依合約取消台灣澤東公司94年度輔導金受領資格,不退還其已繳的履約保證金16萬元,並要求其在10月20日前繳回已領之400萬元輔導金,且其自被取消資格之年度起三年內不得申請新聞局各年度輔導金。由於台灣澤東公司已喪失98、99、100年度輔導金的申請資格,故該公司於98年以電影片企畫案「天黑」申請新聞局輔導金,並獲該局98年度輔導金新臺幣500萬元之受領資格,應自即日起撤銷。

張貼日期:2009/08/13
更新日期:2009/08/14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