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選「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館長
一、徵選資格:1.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2.35歲以上。3.具影視或企業管理等相關實務經驗5年以上。4.具文化藝術推廣、典藏專業知能者尤佳。
二、意者請於100年1月28日(星期五)前,將個人履歷、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10099台北郵政12-50號信箱,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館長」。
(諮詢電話:02-3356-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