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局影(推)字第10130045431號
附件:無
主旨:公告大陸地區電影片進入臺灣地區發行、映演之申請方式
依據:大陸地區影視節目得在臺灣地區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
公告事項:
一、申請大陸地區電影片進入臺灣地區發行、映演者,應於每年1月2日至1月10日間提出申請,同年1月15日以抽籤方式決定核發許可之順序。惟申請件數未達10部時,本局則依申請順序審查,發給許可,申請期限並開放至10部配額額滿或同年12月10日止。
二、本公告自102年1月1日生效。
張貼日期:2012/11/21
更新日期:201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