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布「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06年度第一梯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申請公告」及「臺中市政府補助及協助拍片取景辦法」
為行銷臺中市城市意象,依臺中市政府補助及協助拍片取景辦法補助影視業者至本市拍片取景。影片內容可彰顯或形塑台中元素及城市意象之內涵,對於行銷本市有正面效益且劇情內容與本市據相關聯性均可申請,請至台中市影視補助及協拍專區(http://www.news.taichung.gov.tw/)下載相關文件,或洽台中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行政科鄞昭彥先生:04-2228-9111分機15113。
收件期間為106年1月18日(週三)至106年3月2日(週四)為主,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30分送達臺中市政府新聞局(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8樓),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