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競賽主題:
徵求以「社區」(Community)為核心來呈現在地生命力的紀錄影片,有關鄉土產業發展、在地文史藝術、土地環境倫理、族群聚落傳承、社區行動議題等真實動人故事,均可參賽。
二、獎勵方式:
1. 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三萬元整及獎狀一紙。
2. 二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及獎狀一紙。
3. 三獎:1名,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及獎狀一紙。
4. 佳作:4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五仟元整及獎狀一紙。
三、參賽資格:
不限影片創作經驗,竭誠歡迎長期深耕社區工作與關注社區發展的個人或團體報名參賽。
四、影片長度及規格:
作品長度3-10分鐘,原始拍攝規格不限,但須附中文字幕,以NTSC系統之DVD格式光碟交件。
五、報名方式:
報名檢送資料如下,缺件者視同棄權:
1. 報名表一份(歡迎上網下載,網址為
http://cc234.blogspot.com)。
2. 個人報名者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外籍人士附護照及居留證明影本各一份),團體報名者附相關登記證明一份。
3. 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一份(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包含圖像及聲音,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
4. 參賽作品DVD光碟五份(請標示作品名稱與時間長度,並自行確保影片品質)。
5. 導演照片一張(電子檔可,須300dpi以上)。
6. 劇照三張(電子檔可,須300dpi以上)。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07年7月2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收件地點:
作品及報名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攝區23事徵件小組」,地址:103台北市大同區興城街10巷16號2樓 / 電話:02-2557-9663
八、評選作業:
1. 不區分個人/團體或專業/業餘組別,依故事結構完整性40%、題材獨創性35%、製作技巧15%、創意表現手法10%等分項比重進行評選。
2. 由中華電信基金會委託紀錄片發展協會組織評審團評選之,評選結果將於2007年8月31日前公佈。
九、注意事項:
1. 與參賽影片相關之著作權法律責任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2. 由商業電視頻道出資製作之電視節目(含自製、委製、外製)者,不得報名參賽。
3. 作品出品年度,限2006年1月1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既有作品重新剪接視為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出品年度以第一創作版本為準)。
4. 作品於報名後一律不得撤回,請參賽者慎重評估後再送件。
5. 得獎作品於評選結果公佈後兩年內,須以無償方式授權中華電信基金會進行非營利之放映與使用,並提供1分鐘作品精華之MPEG2或WMV格式檔案來配合相關推廣活動。
6. 報名作品一律不退件,請以拷貝帶送件。
7.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隨時補充之。
▓ 中華電信基金會 主辦
▓ 中華民國紀錄片發展協會 協辦
▓ 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策劃執行
張貼日期:2007/06/13
更新日期:200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