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電影節年度企劃「愛世代」短片競賽徵件


高雄電影節年度企劃「愛世代」短片競賽徵件 高雄電影節又擱來囉!即日起,高雄電影節強力徵求有關「愛」的主題短片,無論是友情、親情、愛情、激情、自戀、還是社會關懷,只要用影像表達愛的故事,都歡迎來參加「愛世代」短片競賽,截止日期為9月15日下午6點前,需送達「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10號 高雄電影節競賽組」,逾時不予受理。


本競賽主辦單位為高雄市電影圖書館,徵求影片類型為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三類,長度在30分鐘內,首獎1名獎金為新台幣10萬元,高雄獎1名獎金3萬元,其餘優等獎3名各2萬元,報名方式及報名表請至官方網站:http://www.kff.tw查詢。


【注意事項】
1. 參賽即視同作品內容願無償提供高雄電影節活動行銷之用。
2. 入圍作品須配合高雄電影節映演場次安排,導演或拍攝團隊請配合出席相關座談會(本活動將提供出席費)。
3. 參賽作品如牽涉智慧財產權爭議,由著作人自行負責;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須退回獎狀與獎金。
4. 得獎者須同意高雄市電影圖書館典藏該部得獎作品,日後基於行銷高雄電影節之目的,得適度使用劇照、影像等圖文資料。
5. 同部作品不得重複參賽2年。
6. 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7.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
8.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9. 參加比賽所需音樂選曲,如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主辦單位得要求提出證明外並簽署音樂版權切結書。
10. 一隊只能獲得一獎項,如有同分,將由評審協議後選出。
11.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補充修正公佈之。

張貼日期:2010/06/11
更新日期: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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