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電影館「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試辦)計畫 即日起至105年6月24日期間受理報名


高雄市電影館「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試辦)計畫 即日起至105年6月24日期間受理報名

一、宗旨:   

因應數位製作、寬頻網路、4G行動媒體興起的「第二媒體時代」,電影放映除了傳統電影院映演模式,未來將興起網路與行動流通形式,傳統電影美學與製作內容也將有新型態的發展可能,其中電影短片勢必成為「第二媒體時代」的重要電影形式。為呼應此一趨勢,鼓勵短片創作並發掘適合新媒體(網路、行動等)傳播與映演之創新作品,高雄市電影館(以下簡稱「本館」)特提出【「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計畫】,強調短片影像美學之創新與新媒體應用,鼓勵影像創作人才進駐高雄市,以高雄為發想及創作場域,影像創作不拘形式、主題,影片長度不超過25分鐘。

 

有別於本館辦理的電影長片拍攝補助投資以及為城市留存人文影像紀錄的紀錄片委託案,105年度第2期「高雄拍」希望藉由公開徵選獎助計劃,鼓勵具有創作渴望及創新企圖的影像工作者,以新臺幣100萬元的獎助預算、限時的製作期程以及25分鐘以內的影片長度,以高雄為創作場域,盡情展現創意才情,解放多元視角,打造高雄成為台灣的短片基地。

 

二、主題:

 

1.   本計畫以影像創作為主,主題不限、形式不拘(可為劇情、實驗等)。依申請人所提企劃、主題創意、執行可行性為主要評選依據。

2.   徵求具備新媒體製作、傳播、映演特性之影像創作。影片長度視創作主題而定,不超過25分鐘。

3.   以高雄為創作場域,利用高雄成為劇中角色、故事背景、重要元素等影像創作來源,且拍攝團隊能實際執行並完成之高雄地理環境。(影像成果中的高雄場景不能僅以空景或過場、串接片段等方式呈現)



三、獎助名額:擇優錄取4(評選會議得決議從缺或增額)

四、獎助金額:每案新臺幣100萬元整

五、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5624日止()(以寄送戳記為憑)

六、評選期間:

        1.初選:民國10585日前公告結果。

        2.決選:民國10599日前公告結果。

七、受理方式: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均可(以寄送戳記為憑,寄達地址:80347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995 高雄市電影館推廣組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高雄拍」影像創作獎助計畫。

詳細獎助計畫與申請表格,請下載附件。
洽詢電話07-5511211分機26(週一至週五09:00~18:00,國定假日例外)
張貼日期:2016/06/06
更新日期: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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