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07年第二梯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
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07年第二梯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
一、臺中市政府為行銷臺中市城市意象,依「臺中市政府補助及協助拍片取景辦法」補助影視業者至臺中市拍片取景。影片內容可彰顯或形塑臺中元素及城市意象之內涵,對於行銷臺中市有正面效益且劇情內容與臺中市具相關聯性均可申請,相關申請辦法詳見「臺中市政府補助及協助拍片取景辦法」及「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07年第二梯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
二、收件期間、地址、收件人:
(一)收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7年6月29日(週五)止,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局(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受理時間必要時新聞局得隨時調整。
(二)收件地址:40701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8樓。
(三)收件人: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影視發展科 鄞昭彥先生
三、「臺中市政府補助及協助拍片取景辦法」及「臺中市政府新聞局107年第二梯次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申請須知」請上臺中市新聞局官網(http://www.news.taichung.gov.tw)影視輔導區→影視補助,或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7:30)洽本案聯絡人:臺中市政府新聞局影視發展科 鄞昭彥先生,洽詢電話:04-2228-9111 分機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