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布「彰化縣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攝影片辦法及申請須知」
申辦說明: | |||||
一、承辦單位:新聞處新聞行政科,服務電話:04-7531953 二、申請期限:105年5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三、本辦法補助每一申請企劃案,補助金額每案最高新臺幣300萬元。 四、本補助案含電影片、電視電影片、紀錄片、電視連續劇、電視動畫、廣告片等,各類別補助上限請詳閱彰化縣補助影視業者拍攝影片辦法。 | |||||
申請人應備證件: | |||||
五、申請文件:(所需文件內容,請詳閱申請須知附件檔) 1.製作企劃書 2.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係合資合製者,並應檢附合資合製同意文件影本。 3.外國電影片製作業者,應檢附核准來臺製作電影片之證明文件。 4.劇本 5.影片供開播映及發行計畫 6.過去實績說明 7.對本縣城市意象推廣之效益評估及回饋計畫 8.其他本府指定之文件 六、申請文件格式:申請文件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雙面影印,一式18份,左側簡易裝訂成冊。 七、收件單位:彰化縣政府新聞處(以掛號郵寄)。 八、收件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郵遞區號500),並請於封面註明申請拍攝影片補助。 九、申請方式: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