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公布「彰化縣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攝影片辦法及申請須知」


協助公布「彰化縣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攝影片辦法及申請須知」

申辦說明:
  一、承辦單位:新聞處新聞行政科,服務電話:04-7531953  
二、申請期限:105年5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三、本辦法補助每一申請企劃案,補助金額每案最高新臺幣300萬元。  
四、本補助案含電影片、電視電影片、紀錄片、電視連續劇、電視動畫、廣告片等,各類別補助上限請詳閱彰化縣補助影視業者拍攝影片辦法。  
  申請人應備證件:
  五、申請文件:(所需文件內容,請詳閱申請須知附件檔)  
1.製作企劃書  
2.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係合資合製者,並應檢附合資合製同意文件影本。  
3.外國電影片製作業者,應檢附核准來臺製作電影片之證明文件。  
4.劇本  
5.影片供開播映及發行計畫  
6.過去實績說明  
7.對本縣城市意象推廣之效益評估及回饋計畫  
8.其他本府指定之文件  
六、申請文件格式:申請文件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繕打、雙面影印,一式18份,左側簡易裝訂成冊。  
七、收件單位:彰化縣政府新聞處(以掛號郵寄)。  
八、收件地址: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郵遞區號500),並請於封面註明申請拍攝影片補助。  
九、申請方式:郵寄

張貼日期:2016/05/04
更新日期:201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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