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澎湖縣政府補助影視業者赴澎湖取景拍攝申請案件,即日起開放受理


107年度澎湖縣政府補助影視業者赴澎湖取景拍攝申請案件,即日起開放受理

一、澎湖縣政府為行銷澎湖縣優質形象,鼓勵影視業者到本縣取景拍攝影片,促進觀光產業發展,特訂定補助影視媒體行銷獎勵辦法。

二、有關澎湖縣政府公開徵求107年度補助影視業者赴澎湖取景拍攝案件,受理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相關詳情請逕洽澎湖逍遙遊網站http://penghu.gov.tw,或電洽澎湖縣政府旅遊處(06)926-8545。

張貼日期:2018/09/26
更新日期:201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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