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協助影視業者拍攝作業要點修正公告


107年度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協助影視業者拍攝作業要點修正公告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行銷推廣人、事、史、地、物,並鼓勵影視業者至本市拍片、取景,促進影視產業發展,建立並維持有利影視產業長遠發展之友善環境,促使公共資源有效利用,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相關文件如附件,供外界參考運用,特此週知。

張貼日期:2018/08/17
更新日期: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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